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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:国家禁止尼美舒利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

作者:消息    发表于 2014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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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真心呼吁有小宝贝的朋友,小孩发热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退热治疗,已经遇见五例这样的病人,发生瑞氏综合征,四个抢救无效死亡!今夜又有一个小天使离开,希望告诉有宝宝的朋友们,此药已禁止12岁以下的儿童使用,再不要到私人药店、诊所听那些蹩脚医生的给孩子使用。”这条微博近日在微信朋友圈热转。

  此帖引起众多家长的关注。记者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了解到,帖中病例并非来自该院。但医生提醒,国家数年前已命令禁止尼美舒利用于12岁以下儿童,但一些不正规的诊所有可能仍会使用,呼吁家长不要带孩子到不正规诊所就医。

  市妇儿医疗中心ICU主任陶建平表示,目前正规医院儿科不存在使用尼美舒利的情况,值得担心的是城乡结合部的不正规诊所,“无病历、无处方,开的药也没有原包装,分不清是什么药”。


(责任编辑:王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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